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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召开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2-07-21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工会 编辑: 点击:10

 

719日上午,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普陀校区工会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议题为审议《华东师范大学章程(修订草案)》。会议以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召开,28名校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杨昌利,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小组组长雷启立出席会议,学校办主任张惠虹、发展规划部副部长童愈亮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昌利主持。


本次执委会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小组组长雷启立介绍《华东师范大学章程(修订草案)》条款修订情况。雷启立从章程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章程》新一轮修订情况。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对《华东师范大学章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与会执委会委员围绕修订草案展开充分讨论,站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优化校园内部治理的角度对进一步完善修订草案发表了真知灼见。


最后,杨昌利作总结讲话。她首先转达了校党委书记梅兵同志对大家的问候。杨昌利指出,此次大学章程的修订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对高等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与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结合起来,与高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结合起来,通过对章程的修订进一步凝聚各方面共识,优化校园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她代表学校感谢各位执委会委员对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把这个《草案》修订好、落实好,为学校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和活力。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学校出台的有关学校发展、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现有委员35名。校教代会执委会在校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执委会按程序在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与教代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图、文丨周礼

编辑丨朱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