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保险公司将来我校受理教职工门、急诊及住院赔付,请符合理赔条件的教职工下载、认真阅读后填写好理赔申请书(见附件),并携带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办理。
受理时间:9月16日(周一)9:00-11:00,13:00-16:00
受理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工会大厅
1. 门诊理赔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门诊理赔申请书》。
2. 住院理赔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明细费用清单复印件、《住院理赔申请书》。
注:两个年度的费用需分开填写理赔申请书,切勿混在一起以免退单,例如:2013.4.1至2014.3.31区间的发票,按2013年年度处理。可理赔医院为上海市二级或以上公立医院、校医院、长风社区卫生中心,挂号费用、药房、民营医院不予报销。
附件:门诊理赔申请书.xls
校工会
20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