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促进工作交流,提升部门工会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教工小家”建设,校工会拟定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开展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教工”小家若干个
2、优秀工会干部若干名
3、工会积极分子若干名
二、申报、评选范围
1、先进“教工小家”: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推进院(系)民主管理工作并取得新进展;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以及加强部门工会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得到教职工好评的部门工会均可申报。
2、优秀工会干部:该奖项不需单独申报。凡任职一年以上,所在部门工会获得2014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称号的部门工会主席将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另外在民主管理、理论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会干部将由校工会委员会推荐参加优秀工会干部评选。
3、工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校、院(系)工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职工均可申报。50人以下部门工会限报1名,51—100人部门工会限报2名,100人以上部门工会限报3名。
三、工作安排
1、请申报各项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并于12月17日(星期三)前提交校工会,具体申报表格见附件。
2、校工会拟于12月下旬举行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建设交流活动,请申报2014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重点围绕二级教代会建设、特色工作两个方面准备5分钟交流发言材料及PPT,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 工 会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