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进院(系)务公开,学校工会设立了“工会之友”奖励基金。现定于2014年12月份开展评选支持基层工会工作的院系好领导的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所在部门工会近两年被评选为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或校先进教工小家。
2、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以教代会为主渠道推进院(系)务公开。
3、部门工会主席列席院(系)党政相关会议,涉及院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能主动听取部门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4、任现职两年以上,支持部门工会开展活动。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工会主持进行。
由部门工会推荐(限推一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支持基层工会工作好领导推荐表》,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及部门工会公章,于12月17日(星期三)前报校工会,最后由校评审小组评选出若干名支持基层工会工作的好领导。
评选出的支持基层工会工作好领导将于本学期末工会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校 工 会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