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
现定于12月10日(星期四)全天由财务处老师上门在校工会二楼会议室专门为各单位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经费办理报销手续。
务请大家事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项目经费预算(加盖院系行政印章);
2、发票(每张发票必须有2人签字,如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院系行政印章);
3、自带支付凭证(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并且加盖院系行政印章)。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