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有关申报事项通知要求,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该奖励计划的教职工请根据下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 申请人需为本市工会会员并首次获得相应工种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2. 新获技能等级证书须为本市人社主管部门颁发,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3. 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后于9月18日(星期五)前交到中山北路校区工会办公室,届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附件:关于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有关申报事项的通知.pdf
校 工 会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