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小礼堂举行。执委会童世骏、陈群、梅兵等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本次执委会会议由校工会主席梅兵主持。
梅兵首先代表校工会对大家在前不久召开的“双代会”上当选校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表示祝贺!
执委会会议首先审议了执委会组织机构及各专门工作小组建议名单,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梅兵任执委会主任,王平任执委会副主任,吕玉才任执委会秘书长;通过了由王平等7人组成校教代会人事福利工作小组,房建军任组长;通过了由吕志峰等7人组成校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孙健任组长;通过了由吕玉才等7人组成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熊琼任组长。
随后,在校教代会执委会主任梅兵的主持下,执委会逐一审议了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交的《华东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草案)》、由人事处提交的《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修订稿)和《关于部分重要报刊论文纳入职称评审认定范围的意见》,以及由校工会提交的《华东师范大学教代会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华东师范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在执委会审议前,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陈灵犀、人事处处长施国跃、校工会专职副主席吕玉才等分别对文件起草(或者修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执委会成员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就进一步完善这些文本发表了真知灼见。
在充分讨论后,执委会对以上制定(或者修订)的文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执委会通过了由王平担任监票人,方媛、吕玉才、李恺为计票人。最后,梅兵当场宣布了票决结果:《华东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草案)》、《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修订稿)、《关于部分重要报刊论文纳入职称评审认定范围的意见》、《华东师范大学教代会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华东师范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均获通过。
本届教代会执委会共有委员37名,根据相关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本次执委会到会的委员数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有效。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学校制定的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应当向教代会报告,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校工会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教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会议由校工会负责召集。校教代会执委会在校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执委会按程序在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与教代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龚惠 图:徐歆 编辑:龚惠)
附:
华东师范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执行委员会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平 王淑仙 王 焰 方 媛 冯学钢 吕玉才 吕志峰 刘 敏 汤 涛 孙 健 李小英
李志聪 李 恺 杨素华 杨海波 吴 薇 邱化寅 余南平 汪海萍 张 文 陈海涛 陈 群
周旭辉 郑正奇 房建军 胡雪梅 袁筱一 党远鸿 黄 薇 梅 兵 斯 阳 程 静 童世骏
鲜跃仲 熊 琼 潘 靓 魏劭农
执委会主任:梅 兵
执委会副主任:王 平
执委会秘书长:吕玉才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人事福利工作小组:
组长:房建军
组员:王 平 王淑仙 杨海波 吴 薇 汪海萍 斯 阳
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孙 健
组员:吕志峰 李小英 陈海涛 郑正奇 党远鸿 程 静
提案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熊 琼
组员:吕玉才 汤 涛 杨素华 邱化寅 胡雪梅 潘 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