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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月16日中北校区受理门、急诊及住院赔付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3-09-03 来源:工会 编辑: 点击:43

各位老师:

        保险公司将来我校受理教职工门、急诊及住院赔付,请符合理赔条件的教职工下载、认真阅读后填写好理赔申请书(见附件),并携带其他所需材料前往办理。

        受理时间:916日(周一)9:00-11:0013:00-16:00

        受理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工会大厅

        1. 门诊理赔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门诊理赔申请书》。

        2. 住院理赔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明细费用清单复印件、《住院理赔申请书》。

注:两个年度的费用需分开填写理赔申请书,切勿混在一起以免退单,例如:2013.4.12014.3.31区间的发票,按2013年年度处理。可理赔医院为上海市二级或以上公立医院、校医院、长风社区卫生中心,挂号费用、药房、民营医院不予报销。

        附件:门诊理赔申请书.xls

                 住院理赔申请书.xls

校工会 

2013.9.3